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02-22浏览次数:64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选拔与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附件1,简称《管理办法》),2016年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选拔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选拔对象、名额、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选拔对象和名额

1、校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选拔对象是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第一线的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并且2012年12月31日之前进校工作的青年教师,有工作经历(含博士后)的青年教师进校时间可放宽到2013年12月31日之前。

2、各二级教学单位校优秀青年教师(培育)推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青年教师总数的5~10%之间,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部门

名额

工学部

5

文理学部

3

经济管理学院

1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

1

国际交流学院

1

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

1

体育部

1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1

工程训练中心

1

电子废弃物研究中心

1

总计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