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10-16浏览次数:60

第一条 总 则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SSPUNET)是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用户网。其目的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连接;以促进我校的教学与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2.校园网在技术上接受上海市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校长对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提出要求和决策,审查批准校园网的运行管理条例。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实施之。
    2.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系统的日常运行、接入网络管理、安全管理、IP地址和学校域名规划及使用、用户管理、用户咨询、在学校校园网建设工作小组指导下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制定学校信息化规划并负责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国际互联网的申请和管理以及基于校园网的公共应用服务系统的维护和开发。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的合法使用、保障部门的网络安全和正常运行,协助网络信息中心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并尽力提供用户咨询和服务。

    第三条  接入网络管理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接入的任何局域网(服务器)需先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依据分配的规定的网络地址连接入网。
    2.各用户局域网的IP地址,须用于经批准的地点和用途,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地点和用途。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在获得网络用户资格前必须与校网络信息中心签订校园网用户协议。

    第四条 网络安全管理 
    1.在使用计算机联入校园网时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并承诺以下事项:
    1)遵守学校和网络信息中心有关校园网络使用的规定;遵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在网络上泄露机密;
    2)不得利用校园网传播违反我国宪法、妨碍社会治安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信息;
    3)不以任何手段妨碍、攻击和破坏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4)在校园网上有上传权限的部门,对上传内容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责任人)审核后上传,部门对上传内容负全部责任;
    5.任何用户未经许可不得开通Email、 Web、Newsgroup等服务。不得在网上随意发布公共信息。
    6)未经许可(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擅自进入其他部门的电脑进行浏览、复制、删除等操作,不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7)任何用户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进行商业和其他任何盈利性活动。
    8)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并对自己在网络使用中的行为负责。
    9)对于违反计算机网络政策的用户,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对其的服务,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2. 校网络信息中心设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监察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并对用户进行网络安全教育。

    第五条 用户管理
    1.用户的定义指接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园网的终端用户和局域网用户。
    2.网络信息中心管理范围:对终端用户管理到有用户协议的指定IP地址的面板端口;对局域网用户管理到有用户协议的指定IP段地址的交换机输出口。用户应当自备接入设备,用户自备的接入设备由用户自行维护。
    3.为了保障校园网网络的畅通,用户不得擅自在校园网上建立FTP或其他形式的专门用于上传、下载的网站。若发现因此造成校园网堵塞的,网络信息中心有权查封其端口,取消其用户资格,酌情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4.因停电、线路故障、设备检修或其他突发事故造成校园网中断的,网络信息中心不承担其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