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以及市财政局《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等规定,结合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制定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附件:
2、绩效实施办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