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思想品德考察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07号,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教育教学考察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08号,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沪二工大人[2019]153号,附件3)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2023年修订)》(沪二工大人[2024]19号,附件4)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申报对象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党务人员。专职党务人员是指本校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与专职组织员,以及校党委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宣传、组织、统战、党校、纪委等部门现聘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人员。
2、2025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本次受理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党务人员参照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应聘卫生、会计、档案等以考代评系列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4、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5、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2023年修订)》(沪二工大人[2024]19号,附件4)要求执行,本次申报的学术与技术成果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
6、申报者评议系列与学科需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相符合,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附件5)。
二、申报条件
1、讲师: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职务系列的学历学位和资历条件,参照教师职务规定与要求执行。除上述条件外,党务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党务工作累计满2年及以上。
2、凡2008年1月1日以后进校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新进人员培训考核各项要求。
3、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等级须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
4、应聘高校教师职务的人员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具备履行应聘相应职务岗位的教育教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教学评价。
5、为适应学校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除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体育、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及申报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已达到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要求:
(1)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具有一年以上留学、访学、工作经历的,或取得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具有博士学位的;
(2)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总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或取得中高级口译证书、BEC中级或高级证书的,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新托福60分及以上的,或日本语能力N2及以上的,或韩国语等级考试TOPIK四级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国外本科录取语言要求的;
(3)已在校内开设面向留学生的全英语教学课程的,或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由出版部门证明的)的;
(4)对于从事图书资料、档案、新闻专业的可以采取考核古汉语的方式,替代外语应用能力要求;
(5)在申报年度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人员;
(6)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三、学术、技术成果要求(详情请查阅附件4)
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成果应与其所从事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所承担的业务工作相一致。
任现职近五年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6)条中的一条:
(1)学术论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
(2)发明专利: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 项及以上。
(3)教学、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 1 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 2 位)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1 项及以上。
(4)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编写独立章节),已公开出版高等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 1 本及以上。
(5)代表学校参加上海市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并获奖。
(6)作为指导教师(含在教学指导团队中排名第一)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 A 类赛事三等奖至少 1 项(不包括创新创业三大赛事),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三大赛事(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至少 1 项,或指导学生获国家级学科 B类赛事二等奖及以上至少 1 项。
辅导员岗位申报思政系列讲师职务人员的学术要求还可参照辅导员口径文件有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6)。
党务人员申报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时,发表党务方面研究文章所要求的期刊类型除上述所列的重要期刊外,还可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主办的党建或思想政治类刊物。
四、部门汇总上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部门对个人填写并签名的《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7)进行核实,并由部门负责人书写核实意见,签名后加盖部门公章。
2、部门对应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附件8、9,附件8中教学质量数据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4)进行考核并填写考察意见及部门聘任小组初聘意见(附件10)。
3、每人一份材料袋,并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11)粘贴于材料袋上。袋内包括以下材料:
(1)学术、技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论文要求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大学公共英语六级(或职称外语及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4)应聘讲师职务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应聘讲师职务须提供本人任教课程的教案一份。
(6)本科毕业应聘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须有四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考核合格成绩单。
4、部门汇总申报者信息及有关材料(人事处不接收申报者个人提交材料),并将“2024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附件12)和2024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基本情况(附件13)电子版发至ylpeng@sspu.edu.cn.
五、聘任程序
1、应聘人员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
2、应聘人员参加部门聘任考察,所在部门聘任小组提出初聘意见。
3、材料报送人事部门。
4、学校组织学术评议,提出拟聘人选;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品德与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察;校聘任委员会投票决定通过上述考察人员的聘任情况。
5、校长聘任。
六、时间安排
11月18日―11月21日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7)、《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附件8)、《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附件9)等相关表格,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所在部门审核;
11月22日―11月29日 各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考察;
11月30日―12月4日 各部门将应聘人员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彭玉立 宋峥 联系电话:50214597 50217813
人事处
2024.11.4